巴西聯邦稅務總局副局長巴雷托1月4日表示,如果發現進口商品有低報價行為,巴西聯邦稅務總局將在商品數量的基礎上計征進口稅,即用從量稅取代從價稅。從量稅的計征辦法分個案處理,可以按單位重量、體積和數量等方式計算。具體商品主要涉及鞋類、塑料制品、飲料、橡膠、紡織服裝、玩具、家具、工具、鐘表裝置、 光學儀器、醫用照相設備等。